集团各公司、部门:
根据《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查体规定》,集团公司决定,对符合查体条件的员工于2007年12月17日至22日,分批组织统一进行健康查体,查体医院为威海市中医院,查体活动于每天上午进行。为保证体检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需体检人员在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体检当天早上不要吃饭、不要喝水。
2、当天体检人员必须于7:50前到达威海市中医院,并在查体室门前集合,集团不统一组织车辆接送,查体结束后自行回公司上班。
3、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查体时间,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达者,视为迟到,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惩罚。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查体或者需要调整查体时间的请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5、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人力资源部
2007年12月12日